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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和审核程序

发布日期:2014-03-29来源:协会秘书处作者:

  申请和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向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使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有关申请资料可通过协会网站(www.greenfood.org.cn/sites/cgfa)或中国绿色食品网(www.greenfood.org.cn)下载。

  (二)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初审符合要求的,组织绿色生资管理员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用标企业及产品的原料来源、投入品使用和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现场检查。初审和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做出整改或暂停审核决定。

  (三)协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交的初审合格材料和现场检查报告的复审。在复审过程中,协会可根据有关生产资料行业风险预警情况,委托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和具有法定资质的监测机构对申请用标产品组织开展常规检项之外的专项检测,检测费用由申请使用绿色生资标志的企业(以下简称用标企业)承担。

  (四)复审合格的,协会组织绿色生资专家评审委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用标产品的评审。复审不合格的,协会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用标企业,并说明理由。

  (五)协会依据绿色生资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论。

  

  (六)审核结论合格的,申请用标企业与协会签订《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审核结论不合格的,协会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七)按照《合同》约定,申请用标企业须向协会分别缴纳绿色生资标志使用许可审核费和管理费。

  (八)完成上述事项后,由协会颁发《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使用证》。

  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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